利改税对企业有何影响?(解读利改税政策,把握商机趋势)
改革开放四十年来,中国进行了多次税制改革。
1978年,中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,进行了第一步利改税,即国有企业改上缴利润为缴纳所得税;
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,将工商统一税改为工商税和产品税、所得税,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;
1986年开征个人所得税;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,国税地税分开。
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:
①增值税;消费税(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、消费税由海关代征);车辆购置税;
②铁道部门、各银行总行、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、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;
③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;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、资源税;
④从2002年-2008年期间的企业、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;
⑤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(目前暂免征收);
⑥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。
另外从2009年起,以下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: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、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,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、银行(信用社)、保险公司,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,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。
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:
营业税;企业所得税;个人所得税;资源税;印花税;城市维护建设税(不包括上述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);教育费附加;地方教育附加;房产税;城镇土地使用税;耕地占用税;契税;土地增值税;车船税;烟叶税;以及代收社会保险费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、工会经费。
国税、地税分开的时候,企业既要跑国税,还要跑地税,而且各地税法执行的严格程度不一,从企业纳税人的角度来说,国地税合并能简化纳税程序,企业期盼已久。
这一次国税地税合并,给企业带来哪些利好?
纳税不用两头跑,纳税程序更简化
作为财务的你再也不用二次税务登记、二次税务鉴定、二边报税、二边报报表以及注销时二边跑清税,甚至于二边应对检查,以后都由二为一了。
在分税制条件下,办理税务登记是两套系统,违规处理也是两套系统,国税、地税在执法口径上并不完全一致,不同的征税系统,掌握着不同的执法标准,导致税收征管资源的极大浪费,增加了纳税人负担。
合并后,统一税务执法标准、共享税务信息,能有效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在程序上减少了纳税人的负担。
减少企业的成本
国税和地税合并后,不仅能够节约税收征管成本,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也会大幅度下降。
以全国六七千万企业来算,每户企业一年跑国地税路途重复10次,一次100元,仅这一项,就减省纳税人因重复跑路花费6000*10*100=6000000万,即600亿元,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!对于企业来说也减少了一部分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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